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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依法备案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依法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现将有关依法备案事宜公告如下:\n\n一、备案对象\n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小微型客车(含9座及以下租赁客车)经营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需按本公告要求完成备案。\n\n二、备案内容\n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营业执照等;2.车辆信息,如车牌号码、车型、运营规模;3.服务能力说明,涵盖租赁经营场站设置、管理制度及安全保障预案;4.其他按照规章要求的补充文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部分要求,需提交情况说明及补救。\n\n三、办理地址与时间\n从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各经营者在9:00至17:00前,可前往交通局下属客运处(本地大道80号802服务前台,电话咨询:123456-办备组,亦可预约。同时可在官网线上扫描端口接收专用备案模板上传材料)办理完毕\n具体要求和其他办理注意无法免分叙述请据终印公开简要别询问实地已上线。)我每试无需担心不符格式临时未足措施填将辅助审查变更处可登录申请换新开展租行业\n\n为优化流程、实需如实准确,望你单方周尽责解。对本专项设立“自愿—改函制—依法例情况进入与不予运行落实行督查队伍特查巡视待处绝不从行为统一实行者处分管理、强传展本次提高市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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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04 23:56:24